“這個項目不愁貸不到款,不需要向民間資本借錢。”某央企二級公司總經理謝某回應記者時說。位於青海的這家公司的一個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已被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21日公佈的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的80個項目中。
  對這家央企來說,融資不是難事。謝總說,這個項目需投資50億元,公司打算註入20%資本金,餘下40億元將向銀行貸款。
  對國有資產會否流失、與小股東利益分配問題的擔憂,更讓這家央企沒有了向民資開放項目的動力。“獨資,收益和管理都簡單。混合所有制的話,審計什麼的說不清楚。”這位總經理說得很直白。
  專家認為,要打破“國資不願放、民資不願進”的怪圈,還需要解決不少問題。
  “鯰魚效應,應該有利於解決國企效率低下、資源配置扭曲和行業缺乏活力的沉痾。”北京師範大學研究國企改革問題的專家高明華教授認為,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應是當前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引入社會資本的重點,開放首批80個項目將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以西歐為例,受行政壟斷保護的電信、電力、石油、金融等行業在1977年至2004年間陸續引入了非公資本,交易金額占到這些行業的87%,改革的結果是企業經營效率提升,市場環境改善,整體經濟得到發展。儘管國情不同,仍有道路可循。英德等國的做法表明,頂層設計有助於改革順利推進。
  專家認為,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此前存在“玻璃門”和“彈簧門”的油氣管網和儲氣設施,有利於更好地加快我國的能源生產和供應,保障國計民生。事實上,為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正會同相關部門加緊開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據新華社
  (原標題:打破國資不願放、民資不願進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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