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吳亞東 通訊員姚國明 周瑞壬 31歲的已婚無業游民林某,卻冒充自己是大齡單身“高富帥”,通過相親對未婚女性實施騙財騙色。7月21日,福建省漳浦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審,林某是典型的無業游民,已經結婚且家中育有子女。2012年8月,林某通過“相親”,認識了女方李某。交談間,林某一方面稱自己因為沒有中意對象一直單身,故意隱瞞已婚的事實,一方面擺闊炫富,虛構自己是某房地產老闆的兒子,塑造高富帥形象。在成功贏得女方好感後,雙方逐漸發展成戀人同居關係。
  在此期間,林某多次編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需要現金等藉口,成功騙取李某29.2萬元,隨後逃之夭夭。逃竄的過程中,嘗到甜頭的林某又以同樣的手段對洗腳妹趙某實施騙財騙色。據瞭解,被警方抓獲時,林某已將詐騙得來的30.2萬元揮霍一空。  (原標題:無業已婚男冒充“高富帥”相親 騙財騙色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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